近日,我所收到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YS/T1209-2018《有色金属冶炼产品编码规则与条码标识》标准相关要求。相关申请符合我所相关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变更产品标识的申请; 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产品标识的产品可生成标准仓单; 三、自2020年11月29日起,使用原产品标识的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此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流转直至仓单注销。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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