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第五十三条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远程交易席位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规定,郑州商品交易所将收取2017年度会员年会费和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会员年会费和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将于2017年2月22日从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中直接划转。 会员年会费的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2万元/家,非期货公司会员1万元/家。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的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远程交易席位3个(含3个)以下免收费用,自第4个远程交易席位起,每个5000元/年。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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