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的批复》,正式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 这是继钢材期货之后,2009年批准的第二个期货新品种,期货市场的扩容步伐正在加快。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授权郑州商品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 合约主要条款 2009年3月25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了早籼稻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合约代码ER,和目前上市交易的小麦(资讯,行情)期货一样,交易单位也是10吨/手,最小价格变动是1元/吨。合约逢单月交割,交割日期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倒数第五个交易日,交割基准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1999)三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规定的早籼稻。 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将与大连“粳稻准期货”南北对峙争夺定价权 郑商所早籼稻期货推出之前,大连保税区稻米交易市场就推出了“粳稻准期货”,以“东北稻米交易网”为门户网站,构建了以计算机网络和现代物流为基础的电子交易平台,组织东北粳稻、东北粳米现货进行电子交易活动。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我国优质粳稻(米)的主产区,国内90%的晚粳稻都产自东北。郑商所早籼稻期货推出之后,预计稻米市场将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南方的籼稻和北方的粳稻将在市场定价权上展开激烈的竞争。 上市时机由郑商所自行确定 证监会在批复中说,“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你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这就意味着与钢材期货不同,这一次证监会放权了,早籼稻什么时候上市将由郑商所决定。 不过,放权并不意味着不管,证监会要求:首先,郑商所对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应该从严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实物交割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市场操纵。其次,早籼稻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早籼稻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业内人士认为,将期货这一风险管理工具引入稻谷市场后,粮食购销企业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对冲经营风险,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将为粮食市场稳定运行起到“减震器”的作用。同时,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将为市场提供远期交易的价格信息,为生产的安排和通过市场手段规避风险提供了“预警机制”。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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