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上周五发布了《关于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的批复》,正式批准郑商所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这是继钢材期货3月27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上市之后,2009年批准的第二个期货新品种。 挂牌时间由郑商所确定 证监会在批复中指出,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郑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在批复中证监会要求,上市初期,郑商所应对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应当从严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实物交割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市场操纵。郑商所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早籼稻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逢单月交割 今年3月23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了《早籼稻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早籼稻期货合约主要内容包括: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交割基准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1999)三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规定的早籼稻;基准交割品级为三等及以上早籼稻;合约月份为1、3、5、7、9、11;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最高交易手续费每手2元(含风险准备金);交易代码:ER。 健全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推出早籼稻期货后,我国将形成对四大类粮食品种齐全的期货交易品种。这一方面可以为期货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为稻米经营者(大米加工企业、储备库等)规避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提供便利。目前,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中,仅稻谷尚未开展期货交易,缺乏类似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全面、公开、权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低成本、高效率的套期保值手段。 开展稻谷期货交易,一是有利于健全我国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拓展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范围;二是有利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帮助相关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及早采取调控措施,稳定稻谷价格,平衡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三是有利于广大农民利用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种植和结构调整;四是为众多稻谷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风险控制手段,提高管理水平,稳定稻谷生产和经营。总之,通过建立稻谷期货市场,并推动其逐步发挥经济功能,为国民经济增长服务。 四上市公司受益 目前我国没有直接从事早籼稻生产的农业上市公司,但与早籼稻紧密相关的农业公司主要是以下4个: 金健米业(600127):公司年加工稻谷产能约为20万吨。公司1月20日公告,同意子公司南金健粮油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早籼稻期货交割仓库的工作,从事不低于10000吨的交割仓储服务。早籼稻期货交割库业务将为公司新增仓储费、出入库费等收入。 水稻种植企业北大荒(600598):公司虽然地处北方,生产的是粳稻,但由于籼稻与粳稻之间的比较效应,早籼稻期货的上市对北大荒的影响也将十分显著。 另外,根据农业部水稻优势区域规划、稻谷交割库的设立等水稻主要集中在湖南、江西、安徽等。南方早籼稻水稻种子生产农业上市公司隆平高科(000998)和丰乐种业(000713)受益明显。 转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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