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周五公布了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为2,910万吨,成品油(燃料油)为1,620万吨,与2013年持平。 刊登在商务部网站的公告显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同时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使用权等条件,方具有资格申请进口非国营贸易原油。 商务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进口允许量,并将分配结果下达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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