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信托业务可参与套保、套利、投机交易,“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终于获得了“通行证”,至此可进入期指交易市场的特殊法人机构扩充至信托公司、券商、基金、期货公司、QFII。相关专家表示,信托公司对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热情很高。 日前,中国信托业协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这份早在6月28日就已下发到信托公司等机构手中的文件与公众正式见面,信托公司如果想直接或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要先获得银监会批准,并取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 根据《指引》要求,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集合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单一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方式要远远多于其他特殊法人机构。此前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券商、基金、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业务仅限于套期保值。而监管层不仅允许集合信托业务参与套利,单一信托业务甚至可以参与所有交易方式。“特别是单一信托业务可以参与股指期货的所有交易活动,可以称为参与期指交易的全能手。”市场人士表示。 对此,期货行业分析师陆兼勤同时表示,券商及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多数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而信托公司业务属于阳光化私募,希望获得更多的绝对收益,所以它们的交易方式肯定不同于券商等传统的交易,而是更为灵活。单一信托业务的投资策略较为激进,投机性较强,交易更为灵活,对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量及持仓量贡献都会很大。 与此同时,与证监会对基金、QFII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准入资格提出要求一样,《指引》也对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提出了众多条条框框。包括最近年度监管评级达到3C级以上;具有完善有效的股指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从事交易所需要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等等。 但这些丝毫没有影响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热情。据了解,首批将有10家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上海国际信托、深国投信托、华宝信托等大型信托公司悉数在列。“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已经等了很久,很多公司已经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公司早已设计好了相关产品,只等监管层‘下令’。”陆兼勤如是说。 陆兼勤同时补充道,之所以信托公司参与热情高涨,一方面是信托公司在股指期货交易市场可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监管层对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等业务的管控日渐严格,参与期指交易相当于扩大了投资渠道。 名词解释 固有业务:是指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及固定收益业务。 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 单一资金信托业务: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转自北京商报 (007) www.99qh.com 07/13<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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