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昨日发布通知称,《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菜籽油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经郑商所第五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将自6月8日起实施。 已公布的菜籽油期货合约规定,菜籽油期货交易代码为RO,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每日价格波动最大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最低交易手续费为4元/手(含风险准备金),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根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对于保证金制度的规定,一般月份菜籽油期货合约按持仓量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双边持仓量大于40万手、50万手、60万手时,分别将保证金比例提高至7%、10%和15%。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合约按上旬、中旬和下旬分别采取不同的保证金比例。自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凡持有交割月份合约的会员,按合约价值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 此外,对于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也公布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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