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募史上最大黑幕”传闻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基金经理”一度上了微博热搜。一微博博主爆料称超300位基金经理违规参与场外期权,甚至有人被警方带走调查。“新型老鼠仓”“公募基金信任危机”等话题开始被网友激烈讨论,而“什么是场外期权业务”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传言称,一些基金经理找中介机构代持,通过场外期权的通道(一般是私募),在券商下单场外个股看涨期权,并加10倍左右杠杆,然后再用自己所管理的基金拉升,如果个股涨幅超过50%,那么场外期权的浮盈就会超过500%。 一时之间,网友们都被这些数字震惊了。那么,这种“场外期权新型老鼠仓”的形式真的可能实现吗? 期货日报记者在向私募、公募及券商人士咨询后了解到,这种路径是存在的。例如,一位基金经理在掌握内幕消息后,可以先找到一家私募,成立一个私募产品,再找到数位愿意为他代持的个人投资者对私募产品进行认购。认购完成后,再由该私募产品与券商签订一份场外期权协议。 虽然是可能的,但这样的路径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那么简单。 一位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一方面,私募自身可能面临非法经营的风险,尤其是在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上;另一方面,期权杠杆高,因此浮盈也高,异常的净值也可能引来监管的关注。” 也有公募基金人士表示,现在监管部门对公募投研一线人员及亲属的投资账户、身份信息都进行了监控。这种涉及300余人的大规模“场外期权老鼠仓”,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昨日,传闻中被提及疑似提供通道的私募机构也进行了否认。 位于深圳前海的私募基金建泓时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因净值过高受到质疑。对此,涉及传闻的建泓时代基金经理赵媛媛表示:“这些流言没有任何证据,老鼠仓对应股票肯定会被严重抛售,而我们的下期净值没有明显变化,说明跟那些股票没关系。” 与此同时,也有多家基金公司否认了旗下基金经理因违规被查而离职。另外,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该传闻不实。 场外期权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可能是陌生的,但对期货圈的投资者来说多少都有耳闻。与场内期权不同,场外期权是可以定制的,具有个性化,同时也有其复杂性。因此,场外期权业务并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同时能作为场外期权交易商的券商并不多。 8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刚发布的最新一期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中,共有8家券商为一级交易商,36家券商为二级交易商,拥有场外期权交易商资格的券商共44家。 由于场外期权业务复杂程度高,加上信披还不够透明,监管机构对券商开展该业务的风险也高度重视。6月2日晚间,证监会披露了3条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均涉及场外期权业务,被处罚的三家券商分别为中金、中信建投和华泰。 而面对此次“场外期权老鼠仓”的传闻,对券商这样的交易商来说,也是有苦难言。 有券商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业务路径”对场外市场的行业生态有很坏的影响。客户利用内部消息,对交易商的市场定价也会形成较大扰动,交易商也不希望有这种情况。但交易商作为产品提供者,在前端很难发现终端底层的情况。这种线下代持形式,期权交易商作为产品提供者,适当性要求再严格,也没法识别、管控到终端底层情况。 “我们也希望市场能够净化,目前来看,可能只有通过交易所大数据排查,是否有关联度很高的交易。场外期权交易商业务都进行报备,同时在场内市场也会做相应的对冲。”上述券商人士说,场外期权只是一个对冲风险的工具,交易商只是工具的销售者,如何使用是买家自己的决定。 作为可以参与场外期权交易的机构,私募机构参与场外期权的风险,监管部门一直保持关注,2018年4月就曾全面叫停过私募的场外期权业务。有私募基金经理向记者介绍,场外期权是很好的风险对冲工具,尤其是量化类的产品需要衍生品进行风险对冲,场外期权就可以服务个性化的需求。 事实上,监管机构对场外衍生品的监管规范已经有过多轮。2018年5月,中证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对交易商管理、标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数据报送、监测监控、自律管理等内容作出了全面规范。2021年9月,为进一步完善场外期权业务的制度供给,促进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灵活设置资质要求、适度扩大标的范围、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稳定业务预期、强化监测监控。 期货和衍生品法已正式实施,未来对场外衍生品市场包括场外期权业务的监管必将进一步强化。 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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