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
对焦炭、焦煤、铁矿石以外品种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则按照本细则第十八二十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九七条 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
鸡蛋品种只允许非标准仓单期转现。
第七八条 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鸡蛋以外的品种,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鸡蛋品种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倒数第四个交易日(含当日)。
第四十三条 滚动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构成交割违约的,按本细则第十八二十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违约合约价值按配对日结算价计算,征购和竞卖在最后交割日后集中进行。
第四十九条 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合约采用一次性交割。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约,同一客户号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平仓价按交割结算价计算。
……
第五十三条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供有关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具内容的事项,。鸡蛋以外的品种,卖方在最后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鸡蛋品种,卖方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易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买方。
第五十四条 最后交割日闭市后,交易所给买方会员开具《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对于鸡蛋以外的品种,交易所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对于鸡蛋品种,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鸡蛋质量无异议的,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买方客户对某个交割仓库某批次鸡蛋质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该批次鸡蛋复检,该交割仓库中与其配对的卖方全部货款暂不支付。最后交割日后第7个交易日闭市前,交易所公布争议复检结果,若复检合格,交易所在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附件23鸡蛋交割质量标准中4.3的规定,卫生指标复检不合格,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前,卖方在原交割仓库或买卖双方协商交割地点更换合格货物,换货时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对鸡蛋全部交割质量指标检验,并且检验合格,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卖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货物,则交割终止,交易所将卖方该部分鸡蛋合约价值20%的交割保证金支付给买方,提货通知单对应的该部分货物归还卖方,退还买方货款。若卫生指标合格,仅其他指标存在问题,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7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并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解决质量争议。
第五十五条 交割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具,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十四六条 ……
货主对焦炭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七十一二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
第一百零四六条 ……
双方应当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七十一二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该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检验结果存在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则视为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并以此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
第一百一十六八条 ……
货主对铁矿石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七十一二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章 鸡蛋交割
第一百二十条 鸡蛋合约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详见附件23《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交割质量标准(F/DCE JD001-2013)》。
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24《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鸡蛋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一百二十一条 交易所推荐品牌鸡蛋符合规定条件时,可免检入库,鸡蛋推荐品牌的企业资格、免检条件和名录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一百二十二条 鸡蛋合约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第一百二十三条 同一货主入库的鸡蛋应采用重量统一的纸箱和蛋托包装,纸箱和蛋托质量应符合鸡蛋交割质量标准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鸡蛋合约交割单位为5吨。
第一百二十五条 鸡蛋入库质量检验由指定交割仓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
货主应当在到货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检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委托质检协议中还应当明确检验费用、昼夜作业费用、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以及因指定质检机构未及时到场给货主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由指定交割仓库负责转交。
第一百二十六条 鸡蛋入库时,货主应当提供防疫证、来自非疫区证明和车辆消毒证原件,并将三证提交指定交割仓库保管。
第一百二十七条 鸡蛋入库最早抽样时间为交割月首个交易日,抽样应当在卸货过程中、恒温库外进行。鸡蛋质量检验应以5吨的整数倍进行组批。
第一百二十八条 鸡蛋检重以指定交割仓库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指定交割仓库对鸡蛋包装物抽样检验重量,并根据包装物重量检验结果,折算入库鸡蛋净重,作为出具仓单的依据。
第一百二十九条 鸡蛋应当整箱入库,入库重量与实际交割量差不应超过±20千克。不足或多余部分,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以下方式与货主结算:最后交易日闭市前入库的,按照入库日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结算;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入库的,按照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交割结算价结算。
第一百三十条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完成入库鸡蛋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货主,向交易所和指定交割仓库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第一百三十一条 鸡蛋应当整箱出库,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并依此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提供出库鸡蛋的防疫证、来自非疫区证明和车辆消毒证。
第一百三十二条自标准仓单注册日至最后交割日期间的鸡蛋重量损耗由卖方客户承担,鸡蛋每天重量损耗比例交易所另行公布。
鸡蛋重量损耗在鸡蛋入库时由交割仓库代收,出库时转交买方客户。弥补鸡蛋重量损耗可以为现金结算或提供与交割品同一批次的鸡蛋。若采用现金结算,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以下方式与买方结算,并将重量损耗部分货款与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转交给买方:最后交易日闭市前注册仓单的,按照仓单注册日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结算;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注册仓单的,按照该交割月份鸡蛋合约交割结算价结算。
第一百三十三条 货主对出库鸡蛋的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且货物未出库情况下提出。货主应当向交易所书面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并由交易所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检验,争议复检的数量应以交割单位的整数倍提出。鸡蛋复检所抽样品出库到检验机构过程中应采用0-5℃恒温运输,否则复检结果视为无效。
复检一切相关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由买方垫付,复检结果与出库质量要求相符的,相关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结果与出库质量要求不相符的,其中卫生指标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卖方负担;若卫生指标符合,仅感官指标、蛋重、新鲜度等指标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第一百三十四条 厂库发货时,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第十八章 疫情处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章适用于鸡蛋品种。
第一百三十六条 疫情信息以及疫区认定以农业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疫区认定信息公布日后下一个自然日起,处于疫区的交割仓库停止办理交割货物入库业务,交割厂库停止签发仓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前,对于处在疫区的卖方仓单,卖方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前,在非疫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地点或买卖双方协商交割地点更换合格货物,换货时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对鸡蛋全部交割质量指标检验,并且检验合格,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卖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货物,则交割终止,交易所将卖方该部分鸡蛋合约价值20%的交割保证金支付给买方,提货通知单对应的该部分货物归还卖方,退还买方货款。
第一百三十八条 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闭市前,若货物尚未出库,则交易所对处于疫区的交割货物的卫生指标进行检验,由卖方承担检验费用。检验合格的,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7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支付给卖方,余款在卖方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检验不合格的,卖方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前,在非疫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地点或买卖双方协商交割地点更换合格货物,换货时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对鸡蛋全部交割质量指标检验,并且检验合格,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12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交割保证金,将该部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卖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货物,则交割终止,交易所将卖方该部分鸡蛋合约价值20%的交割保证金支付给买方,提货通知单对应的该部分货物归还卖方,退还买方货款。
第一百三十九条 农业部疫情解除公告发布下一交易日起,暂停业务的交割仓库或厂库恢复办理交割业务。
第一百一十八一百四十条 进行实物交割的双方应分别向交易所交纳交割手续费。
……
豆粕、豆油、棕榈油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豆粕、豆油、棕榈油检验费见《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鸡蛋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检验费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一百二十一一百四十三条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仓储及损耗费(包括储存费、保管损耗、熏蒸费)收取标准为0.40元/吨天,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加收0.10元/吨的高温季节储存费。
……
鸡蛋仓储费收取标准由交易所公布。
第一百二十八一百五十条 鸡蛋以外的品种,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违约金,同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
第一百五十一条鸡蛋品种,构成交割违约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卖方违约的,卖方支付给买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买方交割货款后终止交割;
(二)买方违约的,买方支付给卖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卖方保证金后终止交割。
附件23:
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交割质量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鸡蛋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要求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48 鲜蛋卫生标准
SB/T 10277 鲜鸡蛋
NY/T 1758 鲜蛋等级规格
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BB/T 0015纸浆模塑蛋托盘
3 术语和定义
3.1 鲜鸡蛋:鸡生产的,未经加工的蛋。
3.2 硌窝:指鲜蛋受震动或碰撞后使局部蛋壳破裂凹陷,而内蛋壳膜未破,蛋白未外流。
3.3 流清:指蛋壳受外力而破碎,蛋白已流出。
3.4 裂纹:指蛋壳受外力形成长条裂纹,内蛋壳膜未破,蛋白未流出。
3.5 箱装:把鸡蛋有序排列在蛋托上整箱包装。
3.6蛋重等级:根据1枚鸡蛋的重量将鸡蛋蛋重分为五个等级:
蛋重等级 |
重量范围(单位:克) |
XXL |
≥68且<78 |
XL |
≥60且<68 |
L |
≥53且<60 |
M |
≥48且<53 |
S |
≥43且<48 |
4 质量要求
4.1 标准品质量要求
指标 |
允许范围 |
感官要求 |
抽样样品中,蛋壳不完整、硌窝、流清、裂纹长度大于2cm或不清洁面积超过总面积1/8的鸡蛋不超过5% |
蛋重等级 |
80%以上的鸡蛋处于同一蛋重等级 |
哈夫单位 |
入库≥72 |
出库≥60 |
4.2 替代品质量差异与升贴水
指标 |
允许范围 |
升贴水(元/500千克) |
蛋重等级 |
不满足标准品蛋重等级要求的交割品 |
扣价200 |
4.3 卫生符合GB 2748中理化指标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5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5.1每10箱抽取1箱(不足10箱部分按10箱计),所抽箱中每箱取3枚蛋,抽样方法按照SB/T 10277执行。
5.2 蛋重的测定按照SB/T 10277中单枚蛋重的规定执行。
5.3 哈夫单位的测定按照NY/T 1758的规定执行。
5.4 感官检验按照SB/T 10277的规定执行。
6 包装及运输要求
6.1 使用符合BB/T 0015和GB/T 6543规定的蛋托和纸箱,并按照SB/T 10277的规定执行。
6.2 运输要求按照GB 2748的规定执行。
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